关于开展科研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1-14 17:27:32 信息来源: 浏览量:
- 为及时掌握我所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,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,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验收,按照《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》(海林研[2018]51号)的要求,现对我所承担的在研及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16、2017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,2017、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到期项目。重点针对项目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(合同)规定的研究内容、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进行预验收。
2.在研项目。对照项目任务书(合同),重点检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、阶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,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,项目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。
二、检查时间安排
2019年1月15日-25日,各项目检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三、检查方式
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和集中汇报两种形式。
1.现场查看。主要采取听取项目执行进展情况、取得成果以及目前存在问题汇报,检查组查阅相关资料、质疑与评议的方式进行。
2.集中汇报。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内容制作PPT汇报,时间不超过8分钟,检查组查阅相关资料、质疑与评议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请各项目承担科室(单位)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2.检查结束后将对本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。对于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、任务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,将责令限期整改,并按《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》(海林研[2018]51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 - 返回上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