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(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)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7-17 10:19:18 信息来源: 浏览量:
为进一步加大我院招才引智力度,优化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(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
一、单位简介
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(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)成立于1958年,是海南省唯一集科研推广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。主要从事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、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恢复、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育、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、智慧林业及生态大数据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林业生物技术、木材鉴定、林下经济等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。
现有海南文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研究站、海南省院士工作站(林业)、海南省热带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实验中心、海口市湿地保护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热带林木材鉴定中心、林产品质检中心(筹建)等科研平台,建有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、海南省热带林木生态科普基地、热带树木园、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基地等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2名人员,具体岗位信息见下表。
招聘岗位 人数 薪资 岗位条件 生物技术岗 2 面议 1.学历: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;
2.年龄:35周岁以下;
3.专业方向:森林培育、林木遗传育种、微生物等相关专业;
4.具有植物组织培养、林木良种选育、遗传育种相关经历者优先;
5.能够长期从事外业工作。身体健康、吃苦耐劳,具有创新意识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;
6.委培、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,须征得原委培、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的;
5.按照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发〔2018〕516号)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;
6.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(聘)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;
7.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;
8.失信被执行人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报名截止时间:2020年 7月31日。
2.报名方式: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。发送报名电子邮件(邮件主题设为“应聘xx岗位+姓名”)到lkyrsk@163.com。报名时须提交的应聘材料:
(1)详细个人简历;
(2)学历学位证书(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);
(3)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;
(4)身份证复印件。
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。
3.资格初审: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,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
4.应聘资格的取得。资格初审后,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,我院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之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,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。
(二)考试(考核)方式
报名工作截止后,考试(考核)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、考察
根据考试(考核)结果,从高分到低分,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体检、考察工作根据我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。
(四)公示
根据考试(考核)、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在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
(五)聘用
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通知人员报到。
五、咨询电话
招 聘 咨 询:0898-6591569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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