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关于 开展“镜头中的国家公园”摄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1-12-16 15:29:00 信息来源: 浏览量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、内蒙古森工集团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、各派出机构、各直属单位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∶
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充分展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成就,唱响新时代生态文明主旋律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决定开展“镜头中的国家公园”主题摄影大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∶
一、大赛主题
镜头中的国家公园
二、组织单位
主 办 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
协 办 ∶中国绿色时报社
三、活动时间
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
四、征集内容
本次大赛以“镜头中的国家公园”为主题,聚焦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,展现自然保护地中优美的自然景观、丰富的动植物资源、多彩的人文风貌等。
五、具体要求
(一)参赛的摄影作品,必须保持原貌,单幅、组照均可。参赛者须填写参赛作品的《摄影作品登记表》(附后),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与摄影作品说明。
(二)参赛的摄影作品,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提交,格式为JPEG 格式,每幅摄影作品尺寸不低于1200*1800像素(或大小在 5MB 以 上 ) 。
(三)参赛的摄影作品,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,仅允许对摄影作品的亮度、对比度、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,禁止合成、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,并保留EXIF原始信息。
六、评审程序
为保证摄影作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,摄影大赛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,组成评审委员会,通过初评和复评的评选办法,确定获奖摄影作品,并在中国绿色时报上公布。同时颁发奖金和证书 。
七、参赛方式
参赛的摄影作品和《摄影作品登记表》电子版,以“作者姓名-作品名称-联系电话”文件夹名称,统一发送指定的邮箱。《摄影作品登记表》纸质版,经摄影作者签字后邮寄主办方。
联 系 地 址 ∶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
联 系 人∶ 杨 希
电 话 ∶ 84238925 18810199979
邮 箱 ∶wenhuachu842389290163.com
八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共设4 类奖项和优秀组织奖。
金奖 1名,奖励人民币10000元 ;
银奖2名,奖励人民币5000元;
铜奖3名,奖励人民币2000元;
优秀奖10名,奖励人民币500元;
优秀组织奖10个,奖励组织得力,作品整体水平较高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(颁发奖牌或证书)。
九、成果应用
大赛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宣传刊发。
十、版权界定
(一)原创界定。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的摄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,如果侵犯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,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,与主办方无关。
(二)所有权界定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,参赛者须自行备份。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(包括编辑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网络展示、媒体发布等),不再另行付酬,但保留作者署名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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