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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林学会 关于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药用沉香)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-02-02 17:42:08  信息来源:  浏览量:

海南省林学会

关于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药用沉香)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
 
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
由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(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)联合相关单位起草的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药用沉香)》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香木、香粉、香)》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,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
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,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,于2024年3月5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《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》反馈至联系人。如果认为标准涉及专利,请将相关文件一并附上。

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!

 

联系人:许晶

联系电话:0898-65881009

邮箱:hainanlxh@csf.org.cn

 

附件1: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药用沉香)》征求意见稿


附件2: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海南沉香(香木、香粉、香)》征求意见稿


附件3: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.docx


 

 

海南省林学会

2024年2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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